我家还建的有一套罗家港的房子,属于经济适用房,三千一平方,当然不贵了。现在才开始建,据说明年十月左右完工,之前一直没有关于缴费方面的说法,忽然昨天武昌拆迁办的通知下来,要我们全额付款。现在文件上面赤裸裸的威胁我们,两个月不交钱,就取消我们的购房资格。大家可以看图,很清楚,我拍下来的。第一,我想问问武昌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你们为什么替开发商吆喝收钱?第二,我想问问武昌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你们凭什么说两个月不交钱,就取消我们的购房资格。我们同意拆迁搬走,离开原来的中北路水果湖白鹭街这一片,原因就是你们许诺有这套房子,现在如果你们以缴费的原因要取消,是想逼我们做什么吗?第三,我想问问武昌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这么多经济适用房、动迁房,我知道的,都是建好了,再付款的。也有先付一部分,再付一部分。案例1:我一个同事她老公家是宝丰路的,拆迁后,还到长丰去了,她说是动迁房。她们房子不是一次性付的,是分了几次付的,一二月份都建好了,还等审批单下来后,才付的款!凭什么我们就要一次性全款,商品房还要建好一半以上才能预售收钱,你这里地基刚搞就要收全款,是什么意思?我们比一般情况提早了提前了一年半付款,这二十多万,一年半的利息就过八千了吧?!第四,我想问问武昌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你们在整个拆迁动员签合同的过程,从来没说过房子收钱的问题,今天忽然跳出来帮开发商收钱,考虑过我们这种穷人的收入没有?要我们一下拿出二十多万,真拿不出来!我家要是随时掏得出二十多万现金,还用在这里等这个未来的经济适用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