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停车位不再对外出售?大家怎么看?

2016-08-04 17:07 只看楼主 推荐给版主 收藏
回贴

最近上看到的一则消息:《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违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退还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这应该是小区车位紧张,才出的这个规定吧。确实不应该把小区的停车位租售给外人,本来车位就紧张。现在买房子也有很多人关注车位的。不知道大家每天停车方不方便呢?大概每年怎样收费啊?


0 .0星
查看更多
收起
共赏 0
回贴 2016-08-04 17:07 来自电脑前的你 举报
小龙人就是我
小学二年级
贴子10
积分171
好友0
加好友
回贴专区
直达楼层
最新评论 正常排序

我觉得是马上开盘的时代新世界就送车位,挺划算的!


回复 2016-08-04 18:24 来自电脑前的你 举报
沙发
回复楼层
发表评论
家有熊宝贝
小学一年级
贴子7
积分130
好友0
加好友

发表回贴

发送回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贴 登录| 立即注册

回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