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海联时代广场无良开发商不退钱,吉家地沦为帮凶

2019-01-12 01:52 只看楼主 推荐给版主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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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产公司: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易红波 02783331888 武汉市硚口区经济开发区长升街特8号(海联时代广场售卖商住楼)


甲方收钱公司及中介公司:武汉中房科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何江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89号3栋5楼503 (就是吉家地)


甲方售楼部项目负责人:孔某某 余某


请求事项:要求被告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房科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告缴纳的预付房款,共计60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18年6月15日,在余某和孔某某的介绍下(海联时代广场是商住楼,被余某欺骗了,说是纯住宅),本人与甲方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将位于其项目内第1幢1号楼3层3号房卖与原告,房屋面积86.2平方米,房屋价格为98万元(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中房科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关系解释: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海联时代广场房屋所有权,武汉中房科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财富兴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关于办理其房屋买卖事宜的中介公司)。本人于2018年6月17日将房屋首付款60万元缴纳后(60万元由武汉中房科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划扣),同时给予甲方的一位高管和孔某某共计3500元的购房好处费,并于2018年6月26日在浦发银行小微支行第一次办理按揭(该浦发银行网点名称:武汉光谷软件园小微支行;网点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C3栋),贷款38万元,还款期限10年(在洽谈此房屋价格时,本人并不知情被告方有且只有一家银行即浦发银行能办理此贷款,其他银行都不行,本人很是担心,也向有关单位询问了公积金能否办理贷款?而回答是公积金不提供商住楼的贷款)。于2018年10月25日被通知贷款下不来,原因竟是我的商业贷款要有在武汉的直系亲属作为共还人(本人一家人皆不是武汉市本地人,此期间武汉市对于商住楼不限购),并协商将户口迁到武汉市再次办理贷款,之后本人无奈只能办理户口迁移,于是将户口迁到了:青山区某地方,接下来后重新提交了第二次贷款资料,于2018年11月20日在浦发银行再次办理按揭手续,结果于被通知又没有通过该银行贷款,本人也在银行询问了原因(在询问银行原因期间竟被告知:第一次办理贷款的武汉光谷软件园小微支行于2018年8月25日就关闭了,而第二次办理贷款的浦发银行网点名称:武汉光谷支行;网点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关山大道332号保利时代K18地块A栋1层1号),能确定的是贷款下不来确实与本人无关(证明如下:本人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付款购房,全款购房方面事先我已与甲方说明我无法达成,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原告贷款方面“买受人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贷款的7条依据,该7条依据本人都能够很好很快的达成;同时本人与银行工作人员的聊天询问的截图、本人与帮我协助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的沟通录音都能辅助证明了贷款下不来与我本人无关!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说了全国那么多银行可以询问其他银行,而被告方至始至终都说只有浦发银行一家能办理贷款,这也是我无法掌握的讯息!接下来我要说,贷款不是我个人原因的意思要么是银行的原因或者开发商原因贷款下不来,而银行一般原因下不来一般是指银行没钱了,这个肯定是没道理的,银行不可能没钱,按一般排除法银行的原因可以排除!剩下的就是开发商的原因了)。又没有浦发银行贷款,又不能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本人事先就已经说明无力全款购房,于是本人无奈于2018年12月1日向甲方申请退房流程,流程见下列事实证据,结果经过三十个工作日被告依然没有将钱退还至退款书上原告的账户中,这是本人和父母的血汗钱啊!说好了三十个工作日啊!(有更多完整的证据关联),求大家帮帮忙,怎么办啊?这种无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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