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16-10-10 17:38 只看楼主 推荐给版主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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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9月28日省物价局正式发布通知,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知规定,从11月1日起,降低公安、民政、人社等7个部门的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号牌费等共计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等5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上年收费计算,此次降费将累计减轻我州社会和企业负担4000余万元。下一步全州各级价格部门将按规定要求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减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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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贴 2016-10-10 17:38 来自电脑前的你 举报
antu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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